第七十一章:我那傻弟弟(1 / 2)
少女看着远方许久,眨了眨眼,眸中闪过一丝迷茫,许久之后才叹一口气:「我那傻逼弟弟结婚了?」
是的,弟弟是个傻逼。
陈南在很小的时候就确认过,所以一直告诉自己,要管好弟弟,不能让他自己把自己玩死。
小时候自己总告诉他,这个不能玩,很危险,傻逼弟弟转头就来一句,这个不会死,很安全。
去他姥姥的很安全。
七八岁的时候,从斜坡上跳下来,啥事儿没有,转头就要找更高的地方跳,差点没把自己的魂儿吓飞。
还有一次,回老家摘野果,从树上掉下来,右手甩伤了,愣是咬牙忍着,吃饭都用左手,还说锻炼右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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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脑子,去鹤年堂都没得治。
最可怕的一次是老娘带他去打针,小混蛋怕打针,趁着老娘去缴费,自己一个人跑了。
那时他才九岁,还生着病。
一个人从诊所跑出去,也没坐车,愣是靠两条腿跑回几十公里外的门头沟老家,家里人都快急疯了。
最后还是大伯给送回来。
下乡那天,陈南特别伤心,傻逼弟弟才十四岁,没有自己管着,他真会把自己玩死的,为此还特意交代孙晓莉,让她看着点。
三年不见,弟弟却结婚了。
对象还不是孙晓莉。
之前收到信,陈南还很惊讶,对孙晓莉,自己还算比较满意。
弟弟是傻逼,很难找对象的。
家里早早安排好,从小青梅竹马,再合适不过,小时候有好吃的,好玩的,自己也乐意给孙晓莉留一份。
可惜,造化弄人。
通过书信,了解前因后果,陈南也曾愤怒过,不过看到信封里的照片,就把孙晓莉抛到脑后。
从兜里掏出一张照片,是夏禾的:「长得可真俊!」
即使同为女人,陈南也不得不承认,夏禾的模样太出挑,那水灵的劲儿,自己可比不上。
「不过眼神肯定不好。」
也幸亏眼神不太好,要不然怎麽可能看上自家弟弟?那傻逼玩意儿,自己管了 14年,提心吊胆了 14年。
生怕他突然就没了。
「陈南,怎麽跑着来了?」
一个梳着短发的少女气喘吁吁地走过来:「今儿放假,说好办篝火晚会的,赶紧下山,一会天黑了。」
「走吧,下山。」
再看一眼燕京城的方向,陈南把照片塞回口袋,跟着少女一起下山,没多久,天色就暗下来。
知青点燃起篝火。
三十多位知青聚在一起,有人表演乐器,有人表演唱歌,有人表演舞蹈,有人朗诵诗词……甚至还有人分享好文。
看到有人翻出人民文学,拿出「时间客」的文章分享,陈南感觉挺魔幻的,傻逼弟弟竟然会写文章。
还真是长大了。
这事儿,陈南没跟任何人提起过,脑子里就想一件事,弟弟在信中写的,还有一两个月就能回家。
「希望吧!」陈南自语。
夜,已经很黑,夏禾回到屋里,坐在书桌前,双手不自觉地绞着衣角,布料被拧成了一团麻花,仿佛这样就能把心里翻腾的紧张和期待都揉搓平息。
陈北莞尔,白狐儿脸很紧张。
刚要靠近,就见少女微微一颤,睫毛快速眨动,呼吸都变得急促,胸口随着每一次吸气微微起伏。
「夏禾同志,问你个问题。」
陈北笑了笑,拉着少女站起来:「站直了,低头,往下看,能不能看到自己的脚尖?」
少女摇了摇头,一脸茫然。
陈北的嘴角向上勾起,眉梢跟着往上挑:「低头不见脚尖,我媳妇儿果然是人间绝色。」
「呸,你个流氓。」
白狐儿脸瞬间变得羞红,心里却莫名地放松不少,往前一步,靠在陈北怀中:「陪我聊会儿天。」
「聊些什麽?」
将媳妇儿拥入怀中,嗅着少女的幽香,陈北的心跳都快了一些:「坐着聊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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