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萝卜还是鸡肉?(1 / 2)
玻璃上的雨水蜿蜒成一条条透明的小蛇。
秦婉在酝酿,陈浔耐心地等她开口。
零星有三两成群的学生言笑晏晏,打伞进入食堂又离开。
秦婉说:「哥,你觉得爱人和亲人哪个重要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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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浔看着她,手里的筷子轻轻戳着餐盘。
他知道这不是选择题,是论述题。
「继承法中,配偶是第一继承人。父母会老去,子女会远飞,只有爱人能携手白头。」
见秦婉愣了一下,应该是没想到他会这样回答,陈浔又说:
「也不绝对,出轨丶婚外情比比皆是。可若是说亲人重要,也有例外,生而不养丶养而不教,挂在子女身上吸血的父母也存在。」
秦婉撇撇嘴:「哥!我好好跟你说呢。」
「好好好,你说,我听着。」
秦婉低声说:「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,保护我丶好吃的都给我,不让任何人欺负我,你对我好我是知道的,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这麽久。」
说到这,目光深深看着陈浔:
「这几天,我很想你。担心你,惦记你。」
「我也知道的。」陈浔笑了笑,简单插话。
「你记得我有写日记的习惯麽?」秦婉问。
「记得。」陈浔放下筷子,变戏法似的一翻手露出一颗大白兔,「语文课的作业,你小学时就开始写了,一天不落,舍不得浪费纸,就把字写得小小的,正反面写。」
秦婉张开嘴含住他递来的奶糖,甜得眯了一下眼睛。
「初二下学期时,有这样一篇,我背给你听。
「三月十二,晴,很冷。
「今天,老师带我们去县郊种树,李军把我叫到河边,说他喜欢我,要和我谈朋友,我不答应,他就说流氓话,我气哭了,转身想走,他拦着我不让我走,我吓坏了。
「这时,陈浔像神仙一样从天上掉下来,把李军打得鼻青脸肿,一脚把他踹到了河里。」
陈浔记得那天:「我懒,不爱劳动,你们种树的时候,我躲在树上打盹,被他吵醒了。」
秦婉说:「那篇日记的结尾是我写给爸妈听的:今天,我喜欢上陈浔了,他大多时候很好,其馀时候不太好,我想让他变好,长大嫁给他。」
窗外树影摇晃,天灰得像擦了锅底的破抹布。
秦婉将头发别过耳朵后:「男孩子小时候总是调皮捣蛋,女孩子早熟些。我很早就喜欢你,想嫁你,想一辈子伺候你和奶奶。但,哥,一辈子好长好长呢。
「我们这麽早在一起,一旦你不要我了,我去哪呢?我没有亲人了呀。」
秦婉主动握住陈浔的手。
「我害怕,如果有一天你不喜欢我了,我是不是永远都不能再叫你哥了?永远都不能再喊奶奶了?那时我就没地方去了。
「我总是想,哥你快点长大就好了。
「这之前,任你去玩去疯去喜欢别的女孩子,等收心了,我再嫁。
「哪怕到最后你和别人结婚,我至少还能以一个妹妹的身份有个家。」
陈浔的手抖了一下,莫名想到了《三体》中的思维不透明概念。
他想立即说「我不会」,又觉得太单薄。
斟酌几秒,他平静地说:
「忘记是哪本书上写的了,【永远】只是个程度副词,而不是时间长度。
「我明白你的担心,你也未必会相信我现在说的承诺,因为沟通本就很难,看似两个人,实则是六个人——我,我以为的我,你以为的我,你,你以为的你和我以为的你。
「后天我报到用完户口本就给你送过来,也由你管着。我不逼你现在就和我在一起,你说什麽时候就什麽时候,哪怕你想结婚,告诉我一声,随时。
「我发誓,这辈子只…」
——噼啪
一道紫色的电光划过,雨势又大了三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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