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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2章 当个事儿办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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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没读过书?」

「没有。」小树摇头。

那就是连字也不认识了。

阿蛮一阵头疼。

「姐姐,你和姐夫成婚之后蛮好的,我要是相看了人家,应该也会和你一样吧?」

阿蛮摇摇头:「你还太小,我会和爹说,不然你这么早就许人家。」

「为什么?」小树表示不理解。

「因为这世上并非所有男人都是好货色。」

十三岁嫁人,身子都没长好就要去别人家,分明还是个孩子,这么早嫁人做什么?

若是再有了身孕,会有很大的死亡概率,一尸两命也不是不可能的。

「我明白了,可是爹说我不嫁人的话,家里总不能白养我。」

「没关系,我会安排好的,你不用担心。」小孩儿就应该过小孩儿的日子,而不是过早步入婚姻。

「小树,扶我起来。」

「不行的不行的,娘说你腿要静养,不能起来。」小树连忙摆手。

「我躺的屁股疼,想起来走走。」

「哦哦,那好吧。」小树把她从床上搀扶起来,阿蛮接过拐杖走出去,爹娘看她出来,也忙站起身,不知所措地看着她。

阿蛮坐下来,屋子里静悄悄的,孩子们在外面玩儿。

「等过完年,我打算把小树带去城里学手艺。」阿蛮说。

她爹惊讶地望着她:「她一个女娃子,能学什么手艺?蛮蛮,爹晓得你是为了家里的姊妹们好,但是……」

「城里有女子学堂。」阿蛮说。

「你要把她许了人家,十三岁嫁什么人?」

她继续说:「如今朝堂正在拟定新的律法,女子未满十八,不可嫁人。」

虽说只是一个草案,但她和赵邺早早商量过,只是新的律法太难推进,别人家阿蛮管不着,但自家的孩子不能这么早嫁人。

「十八?」

「十八那不成老姑娘了?」

按照大夏原本的律法,女子二十五未嫁,就要多交人头税。

要么就是官府强行进行婚配,而官府强配的婚姻大多良莠不齐,好人家的姑娘配个瘸子瞎子傻子一类的。

要么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将一个姑娘许给多兄弟的家庭,最终姑娘的下场也好不到哪儿去。

所以后来阿蛮就同赵邺商量,能不能将夏朝这条律法给改一改,女子拥有婚姻自主权。

「十八怎么就老姑娘了,十八青春正好,风华正茂,夏朝原规定女子二十五不嫁则要交人头税,小树才多大,十三岁你就想把她嫁人。」

「总之,新的律法出来后,你这都是违法的,要蹲大牢的。」

阿蛮接着吓唬她爹:「就算你是我爹,你也要蹲大牢!」

她爹别的听不懂,叽里呱啦一堆,但听懂了蹲大牢这三个字。

他吓得赶紧摆摆手说:「行行行,不嫁就不嫁,你爹我没读过书,你拿律法说事,那就当个事儿办!」

「但是她都十二了,能学什么手艺?」

「十二咋了,十二咋不能学了?」

「去读书,学算帐,学做生意,学机甲制造,哪样不能学?」

「河西多船厂,你以为那造船厂里都是男人没有女人吗?」

阿蛮很不服,大声同她爹辩论着。

「你……哎呀我说不过你,你爱咋咋吧,左右你现在也是个贵人了。」

「……」

阿蛮很无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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