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2章 当个事儿办(2 / 2)
「没读过书?」
「没有。」小树摇头。
那就是连字也不认识了。
阿蛮一阵头疼。
「姐姐,你和姐夫成婚之后蛮好的,我要是相看了人家,应该也会和你一样吧?」
阿蛮摇摇头:「你还太小,我会和爹说,不然你这么早就许人家。」
「为什么?」小树表示不理解。
「因为这世上并非所有男人都是好货色。」
十三岁嫁人,身子都没长好就要去别人家,分明还是个孩子,这么早嫁人做什么?
若是再有了身孕,会有很大的死亡概率,一尸两命也不是不可能的。
「我明白了,可是爹说我不嫁人的话,家里总不能白养我。」
「没关系,我会安排好的,你不用担心。」小孩儿就应该过小孩儿的日子,而不是过早步入婚姻。
「小树,扶我起来。」
「不行的不行的,娘说你腿要静养,不能起来。」小树连忙摆手。
「我躺的屁股疼,想起来走走。」
「哦哦,那好吧。」小树把她从床上搀扶起来,阿蛮接过拐杖走出去,爹娘看她出来,也忙站起身,不知所措地看着她。
阿蛮坐下来,屋子里静悄悄的,孩子们在外面玩儿。
「等过完年,我打算把小树带去城里学手艺。」阿蛮说。
她爹惊讶地望着她:「她一个女娃子,能学什么手艺?蛮蛮,爹晓得你是为了家里的姊妹们好,但是……」
「城里有女子学堂。」阿蛮说。
「你要把她许了人家,十三岁嫁什么人?」
她继续说:「如今朝堂正在拟定新的律法,女子未满十八,不可嫁人。」
虽说只是一个草案,但她和赵邺早早商量过,只是新的律法太难推进,别人家阿蛮管不着,但自家的孩子不能这么早嫁人。
「十八?」
「十八那不成老姑娘了?」
按照大夏原本的律法,女子二十五未嫁,就要多交人头税。
要么就是官府强行进行婚配,而官府强配的婚姻大多良莠不齐,好人家的姑娘配个瘸子瞎子傻子一类的。
要么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将一个姑娘许给多兄弟的家庭,最终姑娘的下场也好不到哪儿去。
所以后来阿蛮就同赵邺商量,能不能将夏朝这条律法给改一改,女子拥有婚姻自主权。
「十八怎么就老姑娘了,十八青春正好,风华正茂,夏朝原规定女子二十五不嫁则要交人头税,小树才多大,十三岁你就想把她嫁人。」
「总之,新的律法出来后,你这都是违法的,要蹲大牢的。」
阿蛮接着吓唬她爹:「就算你是我爹,你也要蹲大牢!」
她爹别的听不懂,叽里呱啦一堆,但听懂了蹲大牢这三个字。
他吓得赶紧摆摆手说:「行行行,不嫁就不嫁,你爹我没读过书,你拿律法说事,那就当个事儿办!」
「但是她都十二了,能学什么手艺?」
「十二咋了,十二咋不能学了?」
「去读书,学算帐,学做生意,学机甲制造,哪样不能学?」
「河西多船厂,你以为那造船厂里都是男人没有女人吗?」
阿蛮很不服,大声同她爹辩论着。
「你……哎呀我说不过你,你爱咋咋吧,左右你现在也是个贵人了。」
「……」
阿蛮很无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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