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6章:辩法(新的一个月了,赏点月票,求求啦!)(2 / 2)
「故杀之异于谋杀者,在于无预谋;异于斗杀者,在于有杀心。」
「根据方浩家下人所说,方浩一喝酒便会殴打钱氏,皆因钱氏嫁给方浩,八年并未诞下子嗣,遭人非议,故而方浩对钱氏早已有怒,这才借酒之名义,对钱氏进行殴打,经典狱司法医江风语检验,死者钱氏身上伤势极其之重,身体骨头有多处断裂,内脏器官多处破裂,且,身上淤青不下三十处,浑身皆伤,此乃长期殴打钱氏所致,因此可定为故杀!」
「若大理寺在断案时如果可以任意宽减故杀人罪的刑事责任,就会引起法制紊乱,造成「故杀人者从今得计」的不良后果。」
「圣人,大理寺,尚书省,刑部都以有事而非无事,因怒妻而杀妻,乃是有事而杀,而非无事而杀,这里的事岂非不是荒缪之言?」
「无事而杀中的「事」字,不应作字面解释,泛指为各种事故,而必须作限制解释,「谓斗争之事,非该他事。」
「如果这「事」可以泛指各种事故,那这天下之人岂有无事而杀人者?这岂非不是荒缪?」
「应当在正确区分斗杀人罪与故杀人罪的不同性质,该正确理解故杀人罪的罪名定义的基础上,再看本案的性质,方浩怒妻颇深,挟恨既久,时常殴打,殴打狠辣,使其当时便死,此非故杀,孰为故杀?」
面对苏文的这一番有理有据的反驳,所有人都闭上了嘴,哑口无言。
这一下子就彻底得罪了尚书省,刑部,大理寺三方。
圣人闻言,点了点头道:「看看,不愧是典狱司卿啊,对大唐律法熟读至此,且还提出了错误地方的改正,你们尚书省,刑部,大理寺都该好好学学,不要因位废学!」
说着,圣人道:「此案就按照典狱司卿,苏文所说,判定为故杀!」
圣人说着,看了一眼高力士,高力士立即开口道:「可还有事,无事退朝!」
见到无人吭声,圣人起身迈步欲走,走了两步后,停下了脚步,道:「喔,朕想起来了,上次青州莲花时,就是夏文玉去的吧!」
本来准备走的众人纷纷停下脚步,中书令崔琳应声道:「是!」
「我记得青州时,夏文玉搞得满城风雨,因此还导致几个士兵先后奸杀数名少女,是吧?」
大理寺卿应道:「是!」
「加上这次,一共两次了,看来,这个夏文玉还不够精通断案,也不精通大唐律法,我觉得他还需要历练历练!」
说着,圣人迈步朝着右侧台阶走下道:「高力士,让夏文玉去岭南道交州去当个县尉历练历练!」
「幽州潞县县令崔无衣在幽州当的不错,民生挺好,且协助苏文曾破获幽州诡案,也算有大功,拟诏,升崔无衣为大理寺少卿,接替夏文玉的职位!」
「是,陛下!」
说完,圣人看向苏文笑了笑,拿着手中的摺子迈步离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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