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行政机制(2 / 2)
按察副使(正四品)——分道巡察
佥事(正五品)——分道巡察
三丶府丶州丶县三级行政
府衙门(主管民政)
知府(正四品)——长官
同知(正五品)——佐贰官
通判(正六品)——佐贰官
推官(正七品)——掌一府刑狱
州衙门
(直接隶属于省的州为直隶州,隶属于府的州为属州)
知州(从五品)——长官
州同知(从六品)——佐贰官
州判官(从七品)——佐贰官
县衙门
知县(正七品)——长官
县丞(正八品)——佐贰官
主簿(正九品)——文书专务
典史(未入流)——负责治安丶协助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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